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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主体:以自己行为享有权利的法律地位界定

在法学上,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法律关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能力被称为“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具体来说:

  1. 权利能力:是指法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首先必须具有权利能力。

  2. 行为能力:是指法律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不同的法律主体(如自然人、法人)根据其年龄、智力状况等不同,其行为能力也有所不同。

例如,一个成年人通常被认为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而未成年人则可能只具有部分行为能力,在某些情况下需要监护人的同意或陪同才能进行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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