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彭山县江口镇岷江流域的考古发掘中,出土了7件明代银锭,这些银锭藏匿于一只木筒内。木筒长达118厘米,外径18厘米,由两个半圆形木桩拼接而成。工匠将木筒内部掏空,将银锭安置其中,再将两端用铁箍紧紧箍合。出土的7件银锭中,6件银锭都刻有铭文,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四件银锭的铭文内容表明,它们曾被用作军饷。


事实上,这次考古发掘的银锭中,除了军事用途的银锭外,还发现了不少来自田赋折银的银锭。例如其中一块铭文写道:电白县解饷银五十两匠陈□,这段铭文竖写了两行;另一块则铭文为桂阳州征完三十六年分练兵粮银五十两万历三十六年吏杨□□知州朱银匠□□,竖写三行。从铭文内容来看,这些银锭主要来自湖南的沅陵、湘潭、巴陵,湖北的京山县,以及广东的电白等地,都可以追溯到崇祯时期的税银。这些银锭的出土,不仅印证了明代末年军饷和赋税的白银使用情况,也与张献忠的战斗路线及其占领的地区相吻合,为我们了解明代末期的社会经济状况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证据。 除了用于军饷的银锭,2005年和此次考古发掘出的银锭中,还有一部分来源于田赋折银。例如,铭文为黄冈县银四拾两正的银锭,竖写三行;茶□□□十六年分□□□□□攻□将军口银五十两解□□□□□贞分这块银锭铭文较为复杂,竖写了四行;还有一块银锭铭文为:四川十四年四司银五十两抚臣廖大亨司臣侯安国按臣陈良谟解银唐星银匠郭一元,这块银锭同样见证了当时的赋税收取与银锭的流通。 明代的白银货币化过程,最初便是通过田赋折银开始的。而最具代表性的田赋折银,则是金花银。金花银代表的是成色最好的白银,表明这些银锭的质量上乘。正统元年(1436年)八月,明政府根据副都御史周铨的建议,决定在南直隶、浙江、湖广、江西等不通舟楫的地区,将米麦折为布绢或白银征收,上缴中央政府作为官员俸禄。这一历史事件在《明史·食货志》中有详细记载:正统元年,米麦一石折银二钱五分。南畿、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米麦共四百余万石,折银百万余两,入内承运库,谓之金花银。其后概行于天下。自起运兑军外,粮四石收银一两解京,以为永例(《明史·食货志·赋役》)。由此可见,金花银制度在正统元年被正式确立,金花银逐渐成为田赋折银的代名词。此后,随着税制的不断演变,出现了谷价银、秋粮折银、粮银、麦折银等一系列与金花银密切相关的银种。这些银锭的存在,体现了明代税制的复杂性与经济的白银化。 这次考古发掘出土的银锭,成为了我们今天了解明代末年社会经济与财政状况的重要遗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