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签订于1895年,是甲午中日战争后清政府与日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的签订标志着列强对中国的侵略方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由商品输出为主转变为资本输出为主**:在南京条约等早期不平等条约签订后,列强主要是通过向中国倾销商品来获取利润。但马关条约允许日本在中国开设工厂,并规定产品运销内地免收内地税。这一条款实际上鼓励了列强将资本投向中国,在中国进行直接投资设厂,这不仅能够绕过关税壁垒,还能够获得更为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和原材料价格,大大增加了列强从中国经济中获利的能力。
2. **由沿海通商口岸深入内地**:以前,外国势力主要集中在开放为通商口岸的城市及其附近地区。而马关条约签订后,列强获得了在中国境内修筑铁路、开采矿山的权利,这使得他们的经济活动得以深入中国的内陆腹地,进一步扩展了其经济利益范围。
3. **由政治控制转变为半殖民地化加深**:马关条约的签订使得中国的主权受到了更严重的侵害,不仅割让领土给日本,还允许日本在华设领事馆,保护侨民。这实际上是将中国推向了更深程度的半殖民地状态,也加剧了其他列强对中国进行瓜分的野心。
4. **由单一国家侵略有转变为多国共同瓜分**:马关条约签订后,列强意识到单靠一个国家的力量已经难以完全控制中国,因此出现了“三国干涉还辽”事件,即俄国、德国和法国联合施压日本归还辽东半岛给中国。此后,列强纷纷寻求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如英国租借威海卫、俄国租借旅顺大连、德国强占胶州湾等,形成了多国共同瓜分中国的局面。
总之,马关条约的签订标志着列强对华侵略方式的重大转变,从单纯的军事征服转向更加复杂的政治、经济渗透,这种变化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
马关条约后:列强侵华方式从商品输出转向资本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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