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已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除了享有广泛的基本权利(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之外,在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还应当积极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方式之一。
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参与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则是指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这两项权利是公民政治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民主制度、表达民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符合条件的公民应积极行使这一权利。
我国公民在符合条件时应积极行使哪项权利:投票权与被投票权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办公健康网 »
我国公民在符合条件时应积极行使哪项权利:投票权与被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