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中要跟来访者界定什么是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有的孩子辍学在家,家长便认定孩子有问题,急三火四地请求咨询师尽快帮助解决。如果咨询师认为孩子的表现还不算问题,有的家长便会质疑咨询师的认知和能力。
一般说来,心理咨询中的“问题”要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来访者感到痛苦,二是来访者主动请咨询师帮助解决痛苦。
就拿孩子辍学来说,如果孩子在家里待着没有什么痛苦感,这就不满足第一个条件,并不构成必须立即解决的问题。但孩子辍学,妈妈感到痛苦,妈妈的状况就符合第一个条件。前几年在阿德勒亲子培训课上老师曾讲过,“谁有了情绪,谁就有问题。”这句话可以说讲得直截了当。
家长会说:“孩子成天窝在家里也不是办法呀。”的确,孩子应该履行接受教育的义务,如果孩子一去学校就觉得痛苦,那确实符合问题的指征,但这个问题的解决往往比较复杂,牵扯到家庭、学校甚至社区等方面,不可能一蹴而就。
有的孩子在家里也很痛苦,这显然是亲子关系不和谐导致的。孩子痛苦,家长也不会好受,所以家长有必要先处理自己的痛苦。
心里有痛苦仍不一定构成问题。有些人在成长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自我调适机制,能够自行消解痛苦,不必求助他人。有些人特别能忍耐,他们能够把心里的痛苦长期压在心底,而不是找他人或心理咨询师来排解,说到底他们并不想解除痛苦,而是选择与痛苦“共存”。
心理咨询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不求不助”,如果没有处理问题的意愿和动机,那就不构成问题,想解决的问题才称得上问题嘛。
还是拿孩子辍学的例子来说吧。当孩子辍学,妈妈感到痛苦,然后妈妈来找心理咨询师求助,首先要处理的是妈妈的问题。妈妈的痛苦化解了,心态平和了,必然会影响到孩子,孩子的痛苦能够得以减轻或消除。如果孩子仍感觉痛苦,妈妈可以鼓励孩子找心理咨询师求助(或是孩子主动求助,也可以妈妈和孩子一起求助),这时候孩子的痛苦才成为问题,孩子的问题才有望得到解决。
可见,“问题”的界定很重要,如果定位错了,努力的方向就会出现偏差甚至南辕北辙,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有时候咨询师和来访者对“问题”的看法并不一致,这就需要相互“磨合”,最终把基本的工作目标确定下来。如果来访者不赞同咨询师的观点,就无法建立对咨询师的信任,这种情况下的咨询效果肯定要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