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客体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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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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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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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这三类分别对应了不同的创新类型和保护需求,从而为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提供了法律保护。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计算机软件和商业方法等智力成果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可以得到一定的保护,但它们并不属于专利法直接保护的客体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