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
国家医保局明确数据发布指标体系调整为9大类56项核心指标,但完整指标清单尚未公开。从“底稿”的45项,到现在的56项,新增的到底是什么?各地公开信息给我们留下了线索。
编辑/侯杰
近日,国家医保局在介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关情况时明确,2026年在总结地方实践基础上升级数据发布指标体系,形成9大类56项核心指标,覆盖基金收支、基金结余、支付方式、医疗机构服务情况等多个维度。
从最初的数据底稿到9大类56项,医保数据发布指标经历了怎样的扩充?CDSreport以《医保数据工作组数据底稿》为基础,对照国家医保局2025—2026年公开信息及多地医保部门公开材料,对目前能够确认的指标体系变化进行梳理,供医院读者朋友参考。

注:增加指标根据国家医保局《医保数据工作组数据底稿》及多地医保局官方材料推测整理。
2025年早期:
7类45项构成基础底稿
CDS REPORT | PART 1
2025年3月,国家医保局在介绍安徽医保数据定向发布工作时提到,医保数据工作组围绕国家医保局《医保数据工作组数据底稿》,对医保基金“收、支、余”、总额预算、DRG/DIP付费、医疗机构服务情况等45项指标形成规范统计口径。
从现有完整底稿看,45项分为7个项目:

从这张底稿可以看出,第一版指标已经覆盖基金运行、医疗救助、总额预算、DRG/DIP支付和医疗机构服务等主要数据板块。除指标名称外,底稿还同步设置了建议公开频次和数据来源。
例如,基金收入、支出以及多数医疗机构服务指标以月度发布为主;医保基金支付率、住院率和特例单议相关指标主要按半年或年度发布;累计结余及下一年度统筹地区医保总额则以年度数据为主。相应数据来源主要包括医保基金报表、统筹地区结算数据和医保信息平台。
2025年升级:
调整至8类49项
CDS REPORT | PART 2
2025年4月,国家医保局在总结各地首次医保数据发布工作时,明确“国家发布的8类49项数据指标”,同时提出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增选数据指标。由此可以确认,在45项底稿之后,国家统一指标体系已经调整为8类49项。
与初版不同,国家医保局此次没有公开49项指标完整名单,也没有说明增加或调整了哪些指标。不过,地方公开材料为49项的变化提供了进一步线索。
广元市医保局公开的2025年数据底稿中,已经出现此前45项版本中没有单独设置的“基金支撑能力”,并列有“职工医保12个月动态结余”“居民医保12个月动态结余”等指标。
福州市2025年医保数据定向发布表同样设置“基金支撑能力”,并持续发布职工、居民医保12个月动态结余,年度表中还列有“千人口定点零售药店数”。
济宁市2025年医保数据定向发布会也将“医保基金支撑能力”单独列入发布内容。
可以看到,“基金支撑能力”在多个地区2025年数据发布中出现。不过,由于国家医保局尚未公开8类49项完整名单,目前仍不能据此直接认定“基金支撑能力”就是国家统一体系新增的第8类,也不能据此完整还原新增4项。
与此同时,国家医保局明确允许各地在49项基础上增选指标。山东增加重点病组费用构成、异地就医病种分布、违约拒付费用等数据,广东增加医保支持创新医药情况,陕西则新增两定机构考核、高低倍率病组及按病种付费盈亏等内容。
2026年再升级:
形成9大类56项核心指标
CDS REPORT | PART 3
2026年,数据发布指标体系再次升级。国家医保局在第9期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关情况介绍明确,新的指标体系形成9大类56项核心指标,覆盖基金收支、基金结余、支付方式、医疗机构服务情况等多个维度。
目前国家医保局尚未公开56项完整清单,但结合国家和多地2026年公开材料,可以看到,一批此前45项底稿中没有单独设置,或统计口径发生变化的指标已经出现。
一是按病种付费相关指标进一步细化。早期底稿主要设置DRG/DIP结算人次占比、标准结算人次占比等指标。2026年公开信息中,更多出现医疗机构覆盖、病种覆盖、医保基金覆盖等数据,部分地方还发布按病种付费结算人次、基金支出、结余留用等指标。
二是即时结算进入数据发布范围。45项底稿中没有单独设置即时结算指标。2026年部分地方新版数据表已经出现即时结算医疗机构覆盖率、即时结算基金覆盖率等指标。
三是增加基层基金使用相关数据。部分地区开始发布医保基金支出基层医疗机构占比,用于统计医保基金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支出情况。
四是医疗服务指标进一步细化。国家医保局已经明确,时间消耗指数、费用消耗指数、门诊住院人次比、医保外费用占比继续纳入新版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部分地方新版数据表还增加了住院人次人头比、住院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等指标。
综合目前公开材料,2026年值得重点核实的新增或调整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综合公开信息来看,9大类56项的总体框架已经明确,但完整指标名称、分类及口径仍有待进一步公开。期待国家医保局后续公布更完整的指标体系及数据底稿,以便对不同版本之间的增减、调整和统计口径进行更准确的比对。
参考来源:国家医保局,安徽省医保局,广元市医保局,福州市医保局等。
【实习编辑:樊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