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将至,医疗美容市场迎来消费热潮,越来越多消费者希望通过医美改善形象、喜迎新年。部分医美机构存在无资质经营、虚假宣传、产品造假等乱象,不但使消费者达不到预期效果,而且可能对健康造成威胁。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行业经营秩序,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此发布消费警示与合规要求,助力大家安全变美、行业规范发展。
一、致广大消费者:三大核心原则,筑牢医美安全防线
(一)机构选择:拒绝“黑心场所”
医疗美容属于医疗行为,消费者务必选择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美机构,仔细核查机构诊疗范围与资质许可是否一致。远离酒店、宾馆、居民楼、写字楼等生活场所开展的医美服务。此类场所无专业医疗环境、缺乏应急抢救设施,从业人员多无相关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极易引发感染、出血、组织坏死等医疗事故。
(二)产品选择:拒绝“三无产品”
医美常用的透明质酸钠(玻尿酸)、假体、激光治疗设备(光子、皮秒、热玛吉等)等均属于医疗器械,部分治疗中使用的肉毒毒素、利多卡因等属于严格管控的药品,并非普通化妆品或日用品。消费前需进行药品核查:应确认其是否具备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查看是否在合规储存条件下保存,严禁使用未经批准、无合法来源或过期药品。使用医疗器械时消费者应核查产品标签,包含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号(备案号)、注册证号(备案号)、注册人(备案人)信息、禁忌注意事项等核心内容,进口产品必须有中文说明书和中文标签;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及储存温度,以防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输入药品批准文号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备案号,核实产品真伪及合规性。
(三)消费维权:拒绝“糊涂账”
消费过程中妥善保存缴费票据、产品包装、服务记录、术前术后照片等所有凭证,作为维权核心依据。若出现术后感染、效果不符、产品造假等问题,第一时间与商家沟通协商,协商无果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致医美机构:严守合规红线,十一项禁令不可碰
当前部分医美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等乱象,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各医美机构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行业底线,严禁以下行为:
1.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美广告。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核准内容发布。
2.不得宣传未经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
3.不得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
4.不得在营销宣传活动中虚构、隐瞒或者夸大事实,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虚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资质进行虚假宣传。
5.不得发布含有违背公序良俗、对医疗美容服务及其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表述的医疗美容违法广告。
6.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7.不得进行仿冒较高知名度医院、医师、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服务平台的名称、字号、简称等“傍名院”“傍名医”“傍名牌”的行为。
8.不得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不得利用网络违规销售医疗用毒性药品及医疗器械。
9.不得利用“不公平格式合同”和“霸王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赔偿责任、违约责任等情形行为。
10.不得利用宾馆酒店、居民住宅等场所,无照无证实施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医疗美容,安全第一;合规经营,方能长久。希望广大消费者树立理性医美意识,擦亮双眼远离“黑医美”;各医美机构坚守法律底线和职业道德,主动规范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医美行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透明、有序的医美消费环境,让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第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