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发文,介绍江西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货款案例。文中提到,江西将企业货款结算周期从以往的180天缩减至30天。
2025年1月-7月,江西通过直接结算企业已回款99.73亿元。这一金额占自2020年实行集采药品耗材直接结算、以及2024年12月实行国谈药品直接结算以来,累计直接结算货款总额296.42亿元的三分之一。
浙江在资金保障、时限压缩和监管强化三方面实施了严格约束。
据梳理,继山东、河南、福建、浙江、湖南、海南、浙江等地开展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工作,今年广西、青海、黑龙江和重庆也发布相关文件。
在推进与药企直接结算的同时,医保基金与医院的即时结算也在加速落地。
今年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现在正值即时结算全面启动阶段(7-12月),未来一定程度上有望缓解医院对药企的回款压力。
7月25日,国家医保局再次发布《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经办规程(试行)》,对执行细则做了规范。同时,国家医保局强调,实行年底统一清算的,要对特例单议按月给予一定比例的预拨,年底再进行清算。
2025年全国医疗保障工作年中座谈会上的一组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全国超90%的统筹地区实现即时结算,拨付时限压缩至申报后20个工作日内。
当前,各地在探索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过程中已积累了诸多经验,改革成效初步显现。但要实现从局部试点迈向全面铺开,仍须在以下几方面持续发力,推动这项改革行稳致远。
一是健全制度设计,厘清权责边界。直接结算事关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医药企业、配送企业等多个主体,涉及采购下单、票据审核、费用结算、基金拨付等多个环节。若权责模糊、流程不清,易在实际操作中出现基金错付、结算纠纷等问题。为保障直接结算的可操作性和稳定性,国家层面可以出台统一的操作规范,对结算流程、纠纷处理以及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等作出明确规定,推动直接结算机制在统一框架下有序运行。
三是做好风险防控,筑牢基金安全底线。直接结算机制优化了结算流程、提高了基金拨付效率,但基金的流动频率和交易密度大幅提升,这对风险防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应建立覆盖结算全流程的风险防控体系,依托信息平台实现结算全过程的留痕、可查、可追溯,为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和直接结算机制的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 | 综合自赛柏蓝、中国医疗保险
编辑 | 崔秀娟 陈嘉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