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是在1951年8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布的文件,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农业生产的互助合作,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该决议草案强调了在农村中建立和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思想和政策方针。
具体来说,该决议草案指出:
1. 农业生产互助合作是实现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力的重要途径。
2. 鼓励农民自愿联合起来,通过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等方式,共同使用生产资料,共享劳动成果。
3. 政府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包括技术培训、物资供应等,以促进合作社的发展。
4. 强调尊重农民意愿,反对强迫命令,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这份文件对于当时中国的农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标志着中国开始探索适合自身国情的社会主义农业道路。不过,请注意,我所提供的信息可能基于较早的数据或版本,具体情况建议查阅最新的官方资料或学术研究。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内容或者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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