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因此,我国的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并通过选举代表组成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这是我国政治体制的一个基本原则。具体来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这些机构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决定重大事项等国家权力。同时,宪法也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基于我国宪法规定,探讨国家权力归属与行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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