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希特勒在德国建立了纳粹政权。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1933年,德国并没有立即转变为一个总统制或其它形式的国家元首单一掌权的政体。1933年的德国仍然是魏玛共和国的一部分,名义上保留了总统一职(由兴登堡担任)。然而,同年,随着授权法的通过,纳粹党开始逐步获得独裁权力。
重要的是要了解,1934年兴登堡去世后,希特勒合并了总理和总统职位,自封为“元首”(Führer),这标志着德国正式进入了第三帝国时期。因此,如果严格从历史事实出发,1933年并未直接确立国家元首,而是在随后的一年里,即1934年,希特勒成为了实质上的国家领导人。这一转变对世界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33年德国确立国家元首新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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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德国确立国家元首新政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