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中国工会在修改工会章程时,将工会的组织原则调整为“产业与地方相结合”的原则。这一修改旨在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工人运动发展的需要,加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以及工人与农民的联盟,从而更有效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这一原则强调了根据产业特点进行组织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地域性的因素,以实现更加全面和有效的工会工作。
1957年中国工会在修改工会章程时,将工会的组织原则调整为“产业与地方相结合”的原则。这一修改旨在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工人运动发展的需要,加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以及工人与农民的联盟,从而更有效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这一原则强调了根据产业特点进行组织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地域性的因素,以实现更加全面和有效的工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