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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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实施: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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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合法,不得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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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基于必要性,不能过度或不必要的限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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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公正,不得歧视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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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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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现场笔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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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下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但应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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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并保护其人格尊严。
以上是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需要遵守的一些主要规定。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遵守的规定有( ) 。
A.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B.实施时可不通知当事人到场但应邀请见证人到场
C.实施时当场告知当事人具体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即可
D.制作现场笔录
E.应告知当事人事后可陈述、申辩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