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到的观点与社会契约论和社会法学派的思想有相似之处。这一理念强调,国家或政府的存在是为了服务公众利益,促进社会整体的福祉。这种思想在不同的政治哲学体系中有着广泛的体现,例如约翰·罗尔斯在其著作正义论中提出的社会正义理论,强调了公平和平等的原则,认为社会制度应该致力于提高最弱势群体的利益。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也有类似的表述,如“民为邦本”,意指人民是国家的根本,统治者应当以百姓的幸福安康为己任。现代中国政府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是这一理念的具体实践,强调通过经济发展、社会改革等措施来提升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总之,无论是在西方的政治哲学传统还是中国的文化背景中,“国家的目的在于增进社会福利”都是一种被广泛认可的价值观念。它提醒着我们,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不应忽视对社会公正、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注,确保发展的成果能够惠及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