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组织形式主要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一阶段的合作社强调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标志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步骤。在此之前,还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但其性质更接近于过渡形态。高级社的建立,意味着农民的土地私有权和其它主要生产资料私有权被收归集体所有,从而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向社会主义制度的转变。
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组织形式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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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组织形式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