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外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8月14日,市商务局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指引》、《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等,对全市54家外商投资市场主体遵守《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系统随机抽查方式,抽取内蒙古昊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乌兰察布万国浩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作为本次检查对象,分别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方式开展监管服务,重点检查年度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本次对昊日电子科技采取书面检查方式。我局通过比对企业提供备查资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信息,重点核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义务履行情况、注册资本实缴进度及经营范围合规性。经核验,该企业2025年度外资信息报告数据完整、逻辑一致,我局已通过系统完成检查结果回填。
对乌兰察布万国浩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实地入场+线上座谈”方式开展检查。检查组在企业项目地现场核验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实际使用情况,确认企业存续状态正常。随后,检查组与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法务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开展线上座谈,重点了解企业投资现状、项目进度和后续进资计划。

座谈中,我局向企业重点宣讲了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外资〔2025〕928号)及《2026年稳外资专项行动方案》核心条款,强调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在用地指标、跨境融资、进口设备免税等方面的政策红利,引导企业优先通过万国浩诚外资主体开展后续出资,保障资金属性符合实际使用外资统计要求。
本次抽查实现“监管+服务”双效统一。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常态化监管机制,通过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全面提升外资企业年报数据质量;同时,全方位加大外资政策宣贯力度,着力构建透明、可预期的外商投资营商环境。
来源:外经贸科
编辑:王北记
初审:苗地
复审:贺峰
终审:徐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