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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困难丙肝患者可享受救治费用减免 申请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为消除丙肝危害,国家制定了《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工作方案(2021-2030年)》。2024年,云南省和昆明市启动“遏制丙肝流行攻坚行动”,特别为困难丙肝患者提供治疗费用减免支持。记者从昆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昆明市对符合条件的丙肝困难患者实施救治费用减免,减免申请截止日期为 2025年12月31日。

减免对象与标准

1.低收入人口 (100% 减免自费部分):

适用人群 (民政认定):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其他低收入人口。

减免力度: 在享受医保及其他补助政策后,剩余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100%减免。

2.重点帮扶人群 (50% 减免自费部分):

适用人群: HIV和HCV合并感染者、接受血液透析或肾透析患者、重型肝炎患者、合并其他重大疾病的丙肝患者。

减免力度: 在享受医保及其他补助政策后,剩余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50%减免。

3.特殊情形 (100% 减免自费部分):

适用人群: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患者,但同一家庭内有 2人及以上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现症丙肝患者。

减免力度: 其中1人可参照低收入人口标准,享受自费部分100%减免。

在“遏制丙肝流行攻坚行动项目”减免基础上,符合条件的患者还有机会享受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支持的“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救助项目”叠加减免。

谁能叠加?

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且属于上述云南省攻坚行动定义的 4类重点帮扶人群。

或者属于上述“特殊情形”中同一家庭内有2人及以上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现症丙肝患者,其中1人可按低收入人口享受检测和治疗补助,自费部分100%托底,全部减免,另1人可纳入本项目。

如何申请叠加?

晋宁区、石林县、禄劝县患者:咨询当地县人民医院。

昆明市其他县区患者:咨询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提示:此项目可能有独立申请流程和要求,请务必咨询指定医院)

如何申请费用减免?

确认资格: 仔细阅读上述减免对象标准,判断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准备材料: 携带您的身份证和城乡居民医保卡。

前往定点机构: 在2025年12月31日前,到昆明市指定的丙肝定点治疗机构就诊。

主动告知并申请: 在定点机构诊断和治疗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您的困难情况,并明确提出申请费用减免。医院会指导您完成相关手续。

咨询叠加项目: 如果您同时符合叠加减免条件,记得向上述指定医院(晋宁/石林/禄劝县医院或市三院)咨询“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救助项目”。

昆明市有多家医院是丙肝定点治疗机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昆明市丙肝定点治疗机构基本信息表》)。您可就近选择或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来源:都市时报

全媒体记者:王柔

编辑:姜蕾

审核:王海涛

二审:钟玲

终审:付晓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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