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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部提升”年轻20岁?柳州女子术后又吐又晕还没效果,美容院反问:我犯什么法?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听说“脸部提升”医美项目,能使皮肤光滑紧致,可以年轻20岁,柳州的吴女士心动了。可项目结束后,吴女士认为“脸上的川字纹、眼袋没有做好,跟之前没做没什么区别,诱惑我去那边消费,要求她翻倍赔偿。”

对此,美容院的老板娘回应:“我是营业场所,我犯什么法了?老师宣传,她就愿意去,那是她的问题。”之后,双方为这事闹到了派出所。具体是怎么回事?

吴女士说,6月24号,她在“丽雨特色美容”做富贵包理疗项目时,听到推销员乐乐在宣传29.9元可以做两次“脸部提升”的美容项目,觉得价格便宜,便参与了体验。体验期间,在美容院老板娘和乐乐的推销下,她又交了2969元购买项目。不过,这次要到南宁青秀区的“广西艾伽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做项目。

记者 陆妍/摄

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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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号,吴女士在美容院老板娘的陪同下,一起到了南宁。一位“明星设计师”给吴女士面诊后,推荐了“上眼袋提眉综合、下眼袋综合、川字纹消除”等价值36800元的医美项目。考虑到经济因素,当时吴女士打了退堂鼓。但店家说可以信用卡、微信支付,也可以分期付款。而且得知吴女士钱不够,老板娘还主动帮垫付了10000元。当天,吴女士就把钱还给了老板娘。

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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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到柳州的当晚,吴女士就感觉不适:“手术大概做了两个小时,半麻,我都是昏迷状态。回来的时候也模模糊糊,昏昏沉沉的,晕倒几次,又呕又吐,我睡了一个礼拜。”不仅身体遭罪,效果也没达到预期。吴女士找到“丽雨特色美容”的老板娘,要求赔偿:“她欺诈消费,引导我去那边消费,我要求她翻倍赔偿。”

记者 陆妍/摄

受访者提供

美容院:营业场所正常宣传犯什么法了 我没收钱

对于吴女士的索赔,“丽雨特色美容”的老板娘刘女士说,是吴女士自己主动咨询的。“老师说我们厂家来做宣传有优惠,她自己要了一个29.9元两次的脸部提升体验卡,然后在做项目的过程中,老师给她介绍2969元的项目,她自己愿意做,就交钱了。我是营业场所,我犯什么法了?那她愿意交钱给老师,交钱给医院,那是她的问题。”

受访者提供

刘女士还说,当时不是主动垫付,是吴女士向她借钱做的手术。对于吴女士提出的效果不好,要求翻倍赔偿的问题,刘女士说不归她承担。“因为我没收到钱,我愿意花我的时间跟她去(南宁)医院,把这事协商解决了。”

律师:消费者维权 应找提供服务的美容机构

对这事,律师怎么看?律师表示,吴女士应该找给她提供医美服务的机构——“广西艾伽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进行维权。“如果吴女士认为美容机构隐瞒了客观情况,有可能涉及消费欺诈,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对方进行三倍赔偿。如果消费者身体受到损害,还可以主张医药费、误工费等其他支出的损害赔偿。”

另外,律师表示,如果吴女士认为“丽雨特色美容”老板娘刘女士存在中介行为,要提供基础证据,证明刘女士与“广西艾伽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存在利益挂钩。这样,老板娘刘女士才有可能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目前,吴女士已报警,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记者 陆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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